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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7-27 18:12:5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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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机构全称 机构性质 经费来源 队伍编制状况 主体类别 执法职责和权限 法定
代表人
单位地址 投诉电话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机关 财政拨付 持证执法人员28人 依职权执法 一、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定。
三、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城市燃气、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申报。
四、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改革发展,监督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技术标准的执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组织建设工程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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