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促进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局制定了《梅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2015年版)作为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认定依据,现予以发布。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径向我局建筑管理科反馈。(联系电话:2258280)
附件:1.《梅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试行)(版本编号:2015-1)
2.《梅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试行)(版本编号:2015-1)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