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各项工作当中,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梅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法工作推进情况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立法情况
1.为更有效遏制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工作要求,我局代市政府草拟制定了《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目前已以政府令的形式印发,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市领导指示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放管服”改革,促进施工图审查市场充分竞争,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工程质量安全,制定了《梅州市深化施工图审查“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通过市法制局审核并正式印发。
3.为保障装配式建筑在我市的有序推广和健康发展,我局代拟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目前已由市府办印发实施。
4.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推广既有经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法治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根据《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由我局负责组织《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起草等工作。在规章制定过程中,制定主体、程序合法、公开听取了社会公众的意见,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等有关工作,并于9月底将《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上报市政府。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发〔2016〕20号)、《关于印发梅州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发改价监〔2018〕41号)、《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7 号)、《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梳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实施性措施的函》(梅市发改函〔2018〕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文件清理工作,由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文件清理的督促指导工作,各执法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运用法治手段履行监管职能
在房地产市场方面,为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人民银行、银监局及各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我局借鉴惠州市的做法,会同人民银行、银监局联合制订了《梅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在住房保障方面,建立健全保障房准入规则和退出机制,通过开展年审、抽查和定期检查等方式,对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和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严格把关,实行动态管理,对条件发生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或调整租金。同时,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和信息公开机制。
在建筑市场方面,一是加强诚信管理。充分利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二是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陆续修订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处理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履约评价细则》等,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行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检查整治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规招标行为。
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通过加强原材料和施工过程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行政检查力度等措施,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工作。加强预拌混凝土动态监管平台、混凝土试块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系统、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梅州市深基坑、建筑边坡工程监测和建筑沉降观测管理平台建设,开发并启用实名制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6月和9月先后组织举办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交流会、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暨工程质量管理现场观摩交流会,发挥示范工地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此外,为加强我市精装修住宅工程、房屋建筑室外工程质量监管,于11月初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据统计,全市住建部门积极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4345人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844项次,整治安全隐患2598项,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10宗,罚款35万元。
三、“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三)推进施工图审查“放管服”改革。
按照省住建厅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再作总量控制并鼓励跨区域审图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开放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市场,规范施工图审查管理。目前已有19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我局诚信平台办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登记。
(四)解决第一批、第二批群众办事堵点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抓紧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相关文件,结合国家和省暗访梳理出的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清单,逐项落实,切实解决有关企业、群众办事需重复填写基本信息、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堵点问题。
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明确职能,执法主体不断规范
按照相关规定,我局积极主动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规范,明确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结合单位现有的工作职权和单位执法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相关要求更新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挂网公示,以通过了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为基本纳入要求,并对已经调离、辞职、退休、调入的执法检查人员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名录库中人员随人员岗位和人员单位变动而调整,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目前我局现有取得执法证上岗执法的人员67名。全部执法人员均符合法定条件,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绝无临时工、合同工上岗执法的现象。
(二)开展行政执法三个办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及流程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局网进行公示。通过建立一系列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业务执法能力。
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工作部署,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倾听来访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做到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都及时给予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表示要认真想办法解决,基本上做到了群众有难而来,满意而归,使各种矛盾化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一是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制度保障;二是着力解决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工资欠薪等热点民生问题的处理工作;三是落实局长接访日制度,倾听群众的诉求和困难,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高度重视“梅州民声”、“12345热线”、信访系统等投诉、咨询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回复工作。据统计,截止至12月19日,共办理各类信访件554件,回复满意率较高。
(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共处理我局行政复议案件6宗,其中作为被申请人案件4宗,作为复议人的案件2宗。行政诉讼案件7宗。上述案件,我们认真研究案件情况,协同相关科室和法律顾问积极做好应诉和答复工作,按时向法院提供了相关答复和证据材料,并依时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至目前为止,已结案行政复议案件5宗,行政诉讼案件4宗,其他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
为深入开展我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2016-2020年) 》、《梅州市“七五”普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要点)》、《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度学习宣传宪法活动方案》、《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与住房城乡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工作安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七五”普法期间,我局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和考核,积极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合格率均为100%。结合普法学习计划,给全局领导干部发放《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读本》、《宪法》、原本等普法学习资料,通过学习原原本本学习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我局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
“七五”普法期间我局紧密联系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户外显示屏播放法治宣传标语,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我局利用户外LED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宪法、相关法律法规标语,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法律法规的氛围,扩大法治精神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也让本局干部职工及前来办事的广大群众在学习了解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二是我局住房保障部门利用保障房小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向租赁户发放《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约180多张,并在小区宣传栏张贴,使广大租赁户更加了解住房保障的相关法律知识。三是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解读,我局在2017年代市政府起草《梅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以梅州市政府规章的形式于2018年2月1日正式颁布。为了方便广大房屋使用者对新出台法规的理解和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我局撰写了该项办法的全文解读,并将该政策解读发布在局网站公开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更好地帮助房屋使用人深入了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还通过接受梅州市广播电台“服务900”栏目记者的采访,就该规定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方面和房屋鉴定的方式等问题进行了介绍。通过以上的宣传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使广大群众和房屋使用者更加了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四是将普法宣传融于日常执法工作中,在“质量月”全市开展了质量、安全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各县(市、区)部署安全生产、汛期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情况,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督查,着力宣传了施工安全方面的强制标准和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和知识。
七、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随着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的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才资源不足。在今后工作中着重加大对相关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在继续坚持传统的法治宣传方式,如法制讲座、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法治墙报等有效方式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最后根据不同层次对象、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的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如制作视频宣传的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对公众的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无专门执法队伍,现有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