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梅州市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住建局反映(联系电话:2241708)。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梅州市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指导和开展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住房保障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定房价、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管理”的原则,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重要工作,全面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和覆盖率,为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目标责任任务数。根据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省下达我市2011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任务数为3985套(户),详见表1:
省下达梅州市2011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任务计划表
表1单位:套(户)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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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达目标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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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确认上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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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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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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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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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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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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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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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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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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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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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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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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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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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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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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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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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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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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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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