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梅州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梅市府[2008]53号)规定,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自有产权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保户,可享受政府廉租房待遇。
为做好2012年度梅州城区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经市、区联合调查审核,现将梅州城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对象拟安排廉租住房人员名单(共52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保障对象情况不实,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和投诉。
公示时间:2012年9月29日——10月13日共15天
受理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电话/传真:(0753)2241708
通讯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 2 号
邮政编码: 514021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2012年梅州城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拟安排廉租住房人员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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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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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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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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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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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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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友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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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虹桥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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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头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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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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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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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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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黄泥墩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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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庭路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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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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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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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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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黄塘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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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办黄塘祖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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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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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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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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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长巷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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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长巷子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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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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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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