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梅州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梅市府[2008]53号)规定,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自有产权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保户,可享受政府廉租房待遇。
为做好2012年度梅州城区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经市、区联合调查审核,现将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名单(共49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保障对象情况不实,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和投诉。
公示时间:2012年9月29日——10月13日共15天
受理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电话/传真:(0753)2241708
通讯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 2 号
邮政编码: 514021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2012年梅州城区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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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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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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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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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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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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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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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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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黄泥墩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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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厢新村23栋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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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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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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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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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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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黄泥墩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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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甲尾梅兴路11号徐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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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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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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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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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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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长巷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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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百家苑5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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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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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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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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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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