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梅州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梅市府[2008]53号)、《梅州城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梅市府[2009]11号)和《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梅市府办[2012]37号)等文件规定,具有梅江区城镇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可享受政府廉租住房补贴。经市、区有关部门调查审核,现将梅州城区2012年第二批新增140户廉租住房补贴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保障对象情况不实,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和投诉。
公示时间:
受理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电话/传真:0753——2241708
通讯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 2 号
邮政编码: 514021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2月25日
2012年梅州城区第二批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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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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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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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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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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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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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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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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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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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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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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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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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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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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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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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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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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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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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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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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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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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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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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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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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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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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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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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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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燕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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