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构建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现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省政府下达我市年度目标责任任务数
2012年是国家实施安居工程大规模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根据今年2月13日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2012年度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任务书,我市本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为2010套(户),具体包括: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补贴500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410套,新建限价商品房100套,竣工1398套(户)。省下达我市2012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任务数详见表1:
省下达梅州市2012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任务计划表
表1单位:套(户)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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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达目标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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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确认上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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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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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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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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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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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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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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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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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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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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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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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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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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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经济适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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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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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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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限价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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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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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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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类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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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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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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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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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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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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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工矿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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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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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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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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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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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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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目标责任任务数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确认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粤建保〔2011〕908号)要求,根据各县(市、区)城镇近年的常住人口、经济总量、城镇化水平和工业园区建设规模等多项指标进行测算分配(详见表2)。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及按省考核组的要求,市政府已及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任务书,明确了今年各县(市、区)的目标任务。
梅州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表
表2单位:套(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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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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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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