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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区域性综合消防训练基地及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站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8-04 16:24:3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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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区域性综合消防训练基地及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站项目已经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人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招标工作,决定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承担该项目的监理、EPC总承包等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的签订等。

二、招标代理工作实施时间: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监理、EPC总承包等合同的签订。

三、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国家收费标准的60%计取招标代理费;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包括该项目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含登报纸)和评标发生的费用、评标专家安全保障费等其他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有关的费用。

四、报名条件:(一)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暂定级或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筑、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2、注册造价工程师;3、注册监理工程师;4、招标师;5、注册建造师。(三)信誉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 日至本项目报名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五)代理机构须于2014年8月1日以来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担过二项或以上采用综合评估法公开招标的EPC或PPP总承包的房建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六)截止报名时间止,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未处于本中心作出的限制其参加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处罚期内。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三)项目负责人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四)承诺书(按附件);(五)提供业绩资料包括在梅州行政区域内交易中心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带本人身份证、资格或职称证书原件核验)。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一)2017年8月8日8:30时至9:30时;(二)地点: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梅江二路71号房地产大厦七楼708室)。

七、资格审查:2017年8月8日9:30时至12:00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本中心网站公布审查结果。

八、确定招标代理机构:2017年8月8日15:00时在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会议室(梅江二路71号房地产大厦四楼)进行随机摇珠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的顺序号作为其对应的球号,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摇珠,抽中的号码对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即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九、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结果在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网站公示。

十、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接受招标人对其的履约评价。

请资格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摇珠,否则视为弃权。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17年8月4日

联 系 人:温工、黄工 联系电话:0753-2301089

附件: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