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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 梅州城区中心坝12 米路(爱心路至中心坝)工程、梅州城区梅州大桥东端堤上路改造工程、梅州城区梅兴路改造工程、梅州城区客家文化产业基地市政24米道路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梅州城区中心坝12 米路(爱心路至中心坝)工程、梅州城区梅州大桥东端堤上路改造工程、梅州城区梅兴路改造工程、梅州城区客家文化产业基地市政24米道路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6-12-27 16:14: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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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2016-023

梅州城区中心坝12 米路(爱心路至中心坝)工程、梅州城区梅州大桥东端堤上路改造工程、梅州城区梅兴路改造工程、梅州城区客家文化产业基地市政24米道路工程已经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57号、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54号、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53号、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分别为416.02万元、374.4万元、312万元、624万元,建设单位为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招标人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现决定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承担该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的签订等。

二、招标代理工作实施时间: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签订。

三、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国家收费标准的80%计取。招标代理费用包括该项目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和评标发生的费用等其他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有关的费用。

四、报名条件:(一)报名企业应具备暂定级或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筑、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2、注册造价工程师;3、注册监理工程师;4、注册招标师;5、注册建造师。(三)信誉要求:自2016年6月1 日至本项目报名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三)项目负责人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四)承诺书(按附件);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注:同时参加四个项目的须准备四份报名资料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原件核验)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一)2016年12月30日8:30时至10:30时;(二)地点: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梅江二路71号房地产大厦七楼703室)。

七、资格审查:2016年12月30日10:30时至12:00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本中心网站公布审查结果。

八、确定招标代理机构:2016年12月30日15:00时在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会议室(梅江二路71号房地产大厦四楼)进行随机摇珠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的顺序号作为其对应的球号,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摇珠,抽中的号码对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即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可同时参加以上四个项目的摇号

九、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结果在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十、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接受招标人对其的履约评价。

请资格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依时参加摇珠,否则视为弃权。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7日

联 系 人: 温工、龙工 联系电话:0753-2301089

附件: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