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嘉应中路(学艺路口)人行天桥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24日14时30分至2018年5月28日12时00分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53-2301308
招标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