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梅水路人行天桥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12月10日08:30 至2015年12月14日 18:00止),具体如下: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梅州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华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204929.00 |
1211994.75 |
1216085.45 |
项目负责人及 证书编号 |
李向平 粤244131443251 |
莫益河 粤244101335600 |
唐飞燕 粤2441314467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