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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及高温天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7-25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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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及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第三季度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汛期及高温天气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实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班组确有需要提前上班、延迟下班时间施工作业的,期间,项目部应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值班。

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建筑工地的巡查,切实做好施工现场防汛抗风防雨措施,预防施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深基坑、简易工棚、施工围墙等坍塌事故发生。

(二)做好防涝工作,提前落实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低洼地区在建工地人员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

三、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用电、用火、用气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提供高温天气必须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科学合理安排职工特别是一线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

(三)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人员的防暑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做好建筑工地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清运和排除生活垃圾、污水;教育工人不要到江河、湖泊游泳,防止溺水事件发生;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防止食物中毒。

四、加强应急培训和值班值守工作

(一)加强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应急救援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二)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各类突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725

(联系人:姚智晟,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