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有利于加强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机关有关科室的运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城乡建设科、建管二科等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城乡建设科职责
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二)建管二科职责
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推广发展工作;指导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工作;拟订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等工作;指导城市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将原建管二科“指导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职责划入人事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