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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梅市建字〔2020〕56号
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23 17:23: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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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423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

普法宣传工作要点


根据《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普办〔201911号)、梅州市普法办《2020年梅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梅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1. 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为主线,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切实开展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普法责任主体

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各执法科室(单位)、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由各执法科室、单位负责做好日常或专题的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执法和监管全过程,办公室负责做好与普法工作相关的宣传信息挂网工作,人事科负责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做好普法工作的监督、学法情况的检查考核、组织年度考试和普法计划总结工作。

三、2020年普法工作主要任务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的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全民普法特别是“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

  1. 抓好重点任务和重点节点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

1、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主题,综合利用多样形式,通过我局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宪法,积极参加“12·4”宪法日活动,将学习和宣传宪法活动落实到各项工作任务中。

2、围绕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大堂屏幕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局网站等平台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依法防控意识。

  1. 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工作

2020年是“七五”普法规划验收之年,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我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科室、单位对标考核评价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完善普法档案资料,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普法服务工作

1、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的精神。

2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宣传党章,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积极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

1、推动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头雁效应”引领全员学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

2、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牵头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2020年度学法用法的学习培训和考试,自行完成学法平台的课程学习,按要求完成累积学时和年度学法考试。组织我局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报名参加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法规考试,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局整体依法行政水平。

(三)做好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一是市容和环境卫生科要走进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法条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切实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二是从事建筑生产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筑一线的从业人员,要特别重视对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要开展“送法下工地”等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组织工地宣传讲座等活动使其掌握相关作业规程,强化对作业场所依法操作的能力;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和房产买卖参与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房地产经营者和购房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认识程度,提高自身权益保护能力,懂得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市场科要开展如“送法入小区”等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活动深入民心,努力使普法宣传取得实效;四是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筑市场监管科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专项斗争成果的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案例收集上报,开展以案释法,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各执法科室、单位要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宪法和本单位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制作宣传海报、普法手册等资料,引导和帮助企业、群众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在继续坚持传统的法治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如法制讲座、送法下工地、法律咨询、法治墙报、建筑工地围挡等有效方式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众号等载体的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七)结合各自职责做好日常普法计划和法制宣传总结

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七五”普法工作。对照“七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落实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下半年各科室、单位对标考核评价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完善普法档案资料,于年底开展总结验收。

切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特别是各执法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结合本单位、本科室职责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做好每月普法工作,收集宣传素材和资料,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账,及时对普法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进行总结分析,继续落实每月普法情况报送制度,各执法科室(单位)于每月28日前将普法情况报法规科。并在本年度121日前将本科室、本单位全年普法宣传工作总结情况书面报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汇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