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建函〔2021〕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
附件:粤建许函【2020】110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1231.rar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