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建函〔2021〕5号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检测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10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pdf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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