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作动态 农村建房最好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
市住建局举行反馈会对群众来电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农村建房最好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1-08 22:17:07   浏览:-
字号:

【行风热线】

本报讯 1月6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 “行风热线”反馈会,就上线期间群众来电的落实和答复情况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建议农民建房聘请培训过的工匠组织施工

上线期间,五华县潭下镇锡坪村的李先生反映,他新建不久的房子房顶漏水,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希望住建部门帮忙调查处理。

下线后,市住建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李先生家了解房屋漏水情况。经查,该房屋两层砖混结构现完成主体施工,户主已经搬入居住,前期曾出现部分屋面裂缝漏水的现象。因怀疑水泥质量问题,户主已自行与水泥供应商联系赔偿事宜,目前厂方已派人对水泥进行检验,但尚无答复。同时,该户主已对漏水屋面采取相关防水处理,暂无漏水现象。由于户主未提供施工图纸参考和保全曾使用水泥,该局工程技术人员只能对漏水屋面混凝土梁进行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经回弹检测计算,该屋面梁混凝土强度达27.8Mpa,混凝土强度不影响结构安全,水泥并不存在质量问题。

对此,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建房有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或者参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广东省新农村住宅建筑设计图集》及该局主编的《梅州市客家新民居参考图纸》,以上图集都是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发行的,旨在为农民建房参考选择,同时建议聘请当地有经验的且经过该局农村工匠培训的工匠组织和指导施工,确保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开发商应根据购房合同收房款

梅县的李女士反映,她在程江镇政府附近买了套房子,2009年交了2万元定金并签合同,当时约定房价15万元。随着房价上涨,开发商撕毁之前的合同重订一份。现在不仅房价高了,房子还出现漏水问题,希望住建部门帮她维权。

下线后,梅县住建局与李女士联系了解到,她于2009年11月6日向开发商预购了一套套房,预购面积90m2,双方约定房价15万元,并预交2万元定金。2012年10月26日,开发商根据房屋实际面积138m2,经双方确定无异议后,重新订立合同,约定房价27万元(含杂物间)。然而,在交房时,开发商以附属配套项目及办证费用等款项变动为由,向当事人多收取了1万多元购房款。对此,住建部门表示,开发商应根据购房合同,把多收取的钱退回给李女士。经住建部门的协调,开发商已同意退回多收取的房款,同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房屋漏水问题,向当事人另外支付了8000元房屋维修款。 (严海苑贾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