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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6-03 15:37: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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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史同解决住建领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全过程中,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抓好“两美”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工作任务》,统筹抓好我市“两美”工作,提升人居环境。(牵头领导:张颖,牵头科室:两美办)

(二)优化群众办事程序,提升审批效率。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相关部门既有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快捷、更方便。(牵头领导:曾国柱,牵头科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三)加强农村自建房整治。根据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1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全面摸底排查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任务。(牵头领导:赖寿华,牵头科室:村镇建设科)

(四)开展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8620户农村削坡建房整治任务,消除农房安全隐患。(牵头领导:曾国柱,牵头科室: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五)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对我市573户动态新增3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改善困难群众住房环境。(牵头领导:赖寿华,牵头科室:村镇建设科)

(六)解决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黄塘河和周溪河污水收集管网管控,如期完成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目标。(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七)改造一批老旧小区,提升人居环境。牵头指导梅江区、梅县区改造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对道路、给排水、电力、小区公共绿化等提升改造,提升人居环境。(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八)鸿通路至鸿达路周边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内容含破除恢复破损严重的混凝土路面,新建给排水设施、管线、照明、绿化,完善人行道及相关附属设施,提升道路通行环境。(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九)新建沿河塑胶跑道,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实施梅州城区梅州大桥至东山大桥江南片区沿河塑胶跑道建设项目,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改拆原有石板、水墨石人行道并铺设沿河塑胶跑道,路面全长约为4.5公里,宽度约为2.1米,总面积约为9436平方米。工程含破除修复人行道路面和基层、铣刨摊铺塑胶路面、标志标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十)东山小公园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建设含停车场、照明等,解决周边群众和游客停车难问题。(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十一)实施堤下路道路建设工程。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实施堤下路(江南路至剑英体育馆)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道路长约600米,宽16米,工程建设含道路、给排水、嘉应桥头纪念亭架空或平移改造、下穿桥涵、绿化、路灯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十二)新建三角中心小学人行天桥。建设内容含钢结构人行天桥、照明、绿化、管线迁改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分2年实施。(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十三)更新破损公交站亭(二期)。对梅州城区部分路段破损较为严重的20座公交站亭进行更新。项目分2年实施。(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十四)泮坑周边、黄塘路周边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对泮坑大道至广梅汕家园 、泮坑山门至进城大道出口、黄塘路周边加装路灯,共约250盏。项目分2年实施。(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十五)嘉应路、梅江四路绿化带改造工程。对嘉应路绿化带进行提升,对梅江区四路绿化带进行试验段改造。(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十六)梅塘东路绿化带改造提升工程。对梅塘东路(梅州大桥东端)道路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长约230米,工程建设含绿化带、照明、人行道等。(牵头领导:李信,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

(十七)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兴宁市、五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建成投入运营。(牵头领导:张颖,牵头科室:市容和环境卫生科)

(十八)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加快推进梅州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投入运营,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牵头领导:张颖,牵头科室:市容和环境卫生科)

(十九)升级改造部分市场,优化群众购物环境。对瓜园市场、百花洲市场、楼下塘市场等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更换彩色隔热瓦面,升级肉菜台、公厕,建设完善供排水、排污、照明和安防系统等,优化群众购物环境。(牵头领导:张颖,牵头科室:市容和环境卫生科)

(二十)建设如意路垃圾中转站。规划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8平方米。建成后可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牵头领导:张颖,牵头科室:市容和环境卫生科)

(二十一)实施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在巩固2020年江南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公共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升分类准确率。城区10个社区(村)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积极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牵头领导:张颖,牵头科室:市容和环境卫生科)

(二十二)智能化提升改造公厕。对文化广场新建一座、改造提升一座城市公厕;对院士广场两座、强民路、百花洲、清水公园、滨江公园各一座城市公厕智能化提升。(牵头领导:张颖,牵头科室:市容和环境卫生科)

(二十三)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2427,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牵头领导:赖寿华,牵头科室:住房保障科)

(二十四)老旧公房加装智慧烟感。对梅州城区老旧公房加装智慧烟感,采用NB-IOT独立式智慧烟感实现消防报警,以解决传统烟感及非NB-IOT烟感在安装和使用上的不足。项目分二年建设,提高公房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领导:赖寿华,牵头科室:住房保障科)

(二十五)提高燃气服务水平。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要求,实现用气报装流程由原来最多7个环节精简为2个环节,让群众用气报装更加方便快捷。(牵头领导:曾国柱,牵头科室: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科)

(二十六)创建二次供水示范点。选取三个2000年以前建成且居民用水较为困难的老旧小区,作为二次供水改造的示范点,通过增设集中二次加压设备及更换配套供水管网的方式进行改造,解决居民用水难的问题。(牵头领导:李信,牵头单位:市城市供排水中心)

(二十七)加强污水治理力度。完善城中村3个示范点污水收集空白区整治,助推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牵头领导:李信,牵头单位:市城市供排水中心)

(二十八)排除道路安全隐患。普查统计梅州城区(梅江区)范围内市政道路下沉(超过5CM)井盖,统一派发各处置单位,并进行跟进督办。全面排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民众出行安全。(牵头领导:毛松华,牵头单位: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二十九)提供住房交易优质服务。做好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网签合同注销,热情微笑服务群众。(牵头领导:李信,牵头单位:市房屋交易服务中心)

(三十)推动创文改造项目,开展创文“双到”进社区活动。一是完善道路、排水等设施,改善周边环境,提高通行效率,包括实施新沙六巷沥青加铺工程、梅正路维修工程、美凤路维修工程、白马五、六巷老旧破损排水设施改造修复工程和西阳社区背街小巷改造等项目;二是组织志愿者每个月到局挂点的白马社区开展主题志愿者活动,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帮助白马社区做好创文工作,协助白马社区开展市容六乱整治工作,积极为周边群众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牵头领导:张颖、李信、罗裕华,牵头科室、单位:市城市供排水中心、城市建设科、创文办、执法监督科)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我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将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跟踪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报送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好人好事,并将有关开展活动的进度情况于每个月25号前报到人事科,办公室加强宣传报道。同时,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整理实践活动的方案、通知、宣传材料、新闻稿件等工作台账,以备检查。


附件:市住建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