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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指引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 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 号)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 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 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26 10:55: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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