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备注:
1、申请人身份证明留存复印件的,由受理工作人员复印;可通过部门间实时共享取得相关材料的,免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授权委托书。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不动产权属证明(《集体土地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复印件);
(2)不属于“三旧”改造政策范围,或1999年1月1日后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3)符合“三旧”改造政策的:符合“三旧”改造政策规定标准、可以确认为合法建设用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1)、(2)、(3)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本申请材料支持电子化,申请人提交PDF格式电子文件(无需提交纸质文件)即可办理;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等材料包括调查成果含不动产(土地)权籍调查表1份;土地权属来源界限图1份;宗地图2份。
二、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元/件;其他550元/件;
四、办理流程
五、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https://www.gdzwfw.gov.cn/hlwbdcdj/gdzwfwwbdczt/index.html
实体大厅受理: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市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服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