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梅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31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7)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659号
丘世昌、刘玲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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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C栋2265号店铺
因法院判决,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