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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公告 继承登记公示
继承登记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2-25 16:10: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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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梅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323号

  申 请  人:李春玲  身份证号码:4414****1542。

  被继承人:李焰芳  身份证号码: 4414****1536;

                    黄玉英  身份证号码:4414****1521。

  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11月27日向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相关继承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李焰芳于2023年02月07日死亡,黄玉英于2023年12月07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梅州市城北老师楼A栋303房及杂间与黄玉英夫妻共有(各占50%份额)的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字第079798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李春玲一人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现进行公示询异,对前述申请行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3—2119984)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