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21 15:10:45   浏览:-
字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曾宇申请继承曾靖的份额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叶菊招。

    继承人:曾宇(占不动产份额100%)。

    不动产坐落:梅江区江南办美苑路23号(13号和友楼)B栋202单元。

    不动产用途:住宅/住宅。

    不动产面积:221.04㎡/19.1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娴;联系电话/0753—6133876。

 公示单位: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