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4-01 16:08:59   浏览:-
字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玲申请继承温焕先的份额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温焕先。

  继承人:王玲(占不动产份额50%)

  不动产坐落:梅州市侨新路4号401房。

  不动产用途:住宅/住宅。

  不动产面积:95.53/13.7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联系人/罗瑜;联系电话/0753—6133876。

  公示单位: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