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梅市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4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4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31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119984
权利人 | 丘方、刘跃 |
共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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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 落 | 梅江区三角镇寮背岭海壹文化A、B、C、D、E栋 |
不动产单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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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界址 | 东至: 空地 自墙为界 南至: 空地 自墙为界 西至: 空地 自墙为界 北至: 空地 自墙为界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有权/房屋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自建房 |
用 途 | 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
面 积 | 共用宗地面积:5485.83㎡ / 建筑面积:2638.57㎡ |
备 注 | A栋:建筑面积375.76㎡;B栋:建筑面积202.25㎡;C 栋:建筑面积206.16㎡;D栋:建筑面积1278.84㎡;E栋:建筑面积575.56㎡。 |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