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梅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7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100071795
何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东升村客天下旅游产业园圣山湖1号B区12号702房(B-3)
因法院裁定,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