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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2-19 15:32: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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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建美申请继承杨继尧份额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杨继尧

继承人:张建美(占不动产份额50%)

不动产坐落:梅州市江南凤尾园8栋43号504房

不动产用途:住宅/住宅。

不动产面积:14.19平方米 /64.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联系人/曹锦燕;联系电话/0753—6133876。

公示单位: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