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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梅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31号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119984
权利人
杨建辉
共有情况
坐 落
梅江区梅江二路一巷四号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界址
东至:自墙 自墙为界
南至:自墙 自墙为界
西至:自墙 自墙为界
北至:自墙 自墙为界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有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划拨/自建房
用 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面 积
独用宗地面积:92.89㎡ / 建筑面积:300.70㎡
备 注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