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东山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2019)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40103号、粤(2018)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268号、粤(2018)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020号、粤(2019)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40735号、粤(2018)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567号、粤(2021)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27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州东山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