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永权因保管不善,将粤(2024)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16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永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