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梅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7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00014870、1-00014870-1
刘永安、杜晓燕、刘东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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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江南豆子脉移民安置区
因法院裁定,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