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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文、石振佟、石振波:
本中心于2025年4月24日依法对你们作出《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见附件),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7日
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