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育昌(继承人:黄辉云、黄芳、黄艳)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0753459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辉云、黄芳、黄艳
2025 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