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梅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3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证字第C3220927号 | 杨帆、刘丹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 梅州市梅江四路南辉世纪园A栋成就座701房 | 因法院判决,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
2 | 梅州市国用(2004)第10297号 | 杨帆、张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梅州市梅江四路南辉世纪园A栋成就座701房 | 因法院判决,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