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梅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3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9)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07号
温作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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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三角镇东升村客天下碧桂园天境二街5栋1601房(20号楼)
因法院判决,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