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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9-19 16:58: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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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康申请继承钟何珍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钟何珍。

  继承人:张康(占不动产份额100%)

  不动产信息:

序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用途

不动产面积

1

梅州市江南新城坜明安置区D1栋302房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10.54㎡/108.69㎡

2

梅州市江南新城坜明安置区C区地下车库C1-133号车位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0㎡/12.75㎡

3

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站前安置区13栋1002房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3.73㎡/100.93㎡

4

梅州市江南新城坜明安置区C2栋501房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12.03㎡/150.8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联系人/邓丽欣;联系电话/0753—6133876。

公示单位: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