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现将广东宏基生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新设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丙级资质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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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