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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听证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3-09 17:00: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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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矿产资总体源规划(2021-2025年)》是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 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 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梅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五年规划纲要》部署,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的意见,并经专家评审后,现形成《规划》(送审稿)。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2年4月8日下午15:00时,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对《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代表和其它社会组织推荐担任,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能熟悉《梅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并关注梅州经济发展状况;

  3、代表单位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不隐瞒事实真相;

  5、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单位、个人,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昇

  联系电话:0753-2191331

  附件:1、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稿).pdf

             2、听证申请书.docx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