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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质与矿产管理 关于催缴过期矿业权占用费的通告
关于催缴过期矿业权占用费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5-07 11:48: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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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对梅州市市、县(区)级发证过期但未注销矿业权履行缴费义务的核查,下列矿业权项目未缴纳相应年度矿业权占用费。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缴纳矿业权占用费是矿业权人应尽义务,现予催缴,请下列矿业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矿业权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缴纳相应矿业权占用费。

序号

矿业权名称

矿业权人

未 缴 纳

占用费(元)

未缴交

年度

1

广东省兴宁市下大塘萤石矿勘探

兴宁市源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390

2018

2

广东省兴宁市伯公坳萤石矿详查

兴宁市鑫河矿业有限公司

845

2018

3

梅州市梅县区莲花饮料有限公司金盘矿泉水厂

梅州市梅县区莲花饮料有限公司

500

2021

4

广东省梅县石坑沙背寨铜铅锌多金属矿详查

梅州市振声矿业有限公司

3735

2019

5

广东省大埔县桃源铅锌多金属矿详查

梅州市宏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5870

2019

6

蕉岭县三圳镇横龙石场

蕉岭县三圳镇横龙石场

1500

2017-2019

7

广东省丰顺县锡坑铜多金属矿普查

丰顺县玉骏矿业有限公司

3690

2020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