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梅州西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按法定程序获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市府函〔2019〕223号),自批准之日(2019年9月27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梅州市梅县区梅州西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梅市府函〔2019〕223号)
2.《梅州市梅县区梅州西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9日
梅市府函〔2019〕223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梅州市梅县区梅州西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