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梅县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已完成规划调整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梅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市府函〔2020〕236号),自批准之日起(2020年11月11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
特此通告。
附件:梅市府函〔2020〕236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梅州城区梅县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pdf
FH236(梅县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002.pdf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