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江南新城东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N1501、JN1502管理单元及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S04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已完成规划调整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梅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市府函〔2022〕237号),自批准之日起(2022年10月12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
特此通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