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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公示 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
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4-25 21:54: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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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正推动建设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共31天。

  二、公示方式

  1.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ghgl/ghgs/index.html

  2.微信公众号:梅州自然资源;

  3.现场公示:梅州城市展览馆一楼(梅江区如意路5号);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

  三角镇人民政府宣传栏,长沙镇人民政府宣传栏。

  三、公众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请填写《规划公示反馈意见表》(详见附件)并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网络反馈:电子邮件发送至mzbyzx@meizhou.gov.cn;

  2.信函反馈:寄送信件至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编研中心),邮编:514000。

  四、反馈须知

  反馈时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注明“城产融合规划意见建议”字样,并提供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便于市自然资源局第一时间联系并反馈采纳情况。

  咨询电话:0753-2191391。

  附件:1.《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pdf

             2.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反馈意见表.doc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改标题_00.png



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及附件1_03.png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及附件1_04.png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及附件1_05.png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及附件1_06.png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及附件1_07.png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及附件1_08.png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及附件1_09.png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及附件1_10.png关于《广东省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梅州)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及附件1_1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