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雪峰等10户业主拟在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名都豪庭11号楼增设电梯。具体方案为:建筑基底面积9.24㎡,建筑面积52.44㎡,建筑层数9层。具体详见规划方案公示图。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本单元共有14户业主,14户业主签名同意增设电梯,10户业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规划方案已征得楼梯间两侧4号、5号车位业主的同意,规划方案正报我局审批,特对该规划方案进行规划方案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8日。如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明及房屋产权证,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反馈者应为房屋产权人本人或经产权人书面委托授权的受托人。
如有业主不在此居住或已将房屋(车库)出租,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和承租方应将公示情况在公示期间内及时告知业主。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公示地点:现场、网上
(网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
经办单位: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华南大道29号)
咨询电话:2191372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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