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精光、温碧香原房屋位于梅江区五洲新村9号,现吴精光、温碧香业主拟对梅江区五洲新村9号进行改建住宅。具体报建方案为:建筑基底面积为:85平方米,层数:3层,总建筑面积:276.12平方米。本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房屋改建住宅方案正报我局审批,公示日期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1日止。如对本规划报建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信函或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公示地点:现场、网上
(网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
经办单位: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科(华南大道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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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