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对广东梅州市长潭水库扩建工程先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用地单位: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用地项目:广东梅州市长潭水库扩建工程先行建设项目
用地位置:梅州市蕉岭县长潭镇
用地面积:3.7089公顷(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公示日期: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6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查询。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2191832(用地预审)2191979(选址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