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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翻开梅州自然资源事业新篇章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2-16 03:35: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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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12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干部大会,传达《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调整优化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宣布局机关干部职务任免决定。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梅州自然资源事业从此翻开了崭新一页。回顾机构改革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始终坚持对标最高最优最好要求,蹄疾步稳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稳方向,从高促改革。做好地方机构改革工作是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新职责新使命准确把握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了4次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工作,制定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机构组建工作分工方案》,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三定”方案、干部人事、行政事务、资金资产、档案移交、办公用房及后勤保障、宣传、监督检查等8个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为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蹄疾步稳、高效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2019年1月21日,市自然资源局在梅州市华南大道29号正式挂牌成立。
    二、深入研究讨论,科学设置,从优定框架。根据《梅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机构编制职数框架》等规定,局党组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三定”方案,着力科学搭建市自然资源局的四梁八柱,不断优化“三定”框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委编办的指导下,积极与市发改、水务、林业、应急、环保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职责划转工作。在反复研究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经易稿,最终形成局“三定”方案草案及相关说明并上报市委市政府。1月31日,市委办、市府办制定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市自然资源局内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15个科室,承担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等19项职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从好抓保障。为保障重大任务和重要工作连续稳定,在局机关原有工作建制的基础上成立了16个工作组,明确临时负责人,具体负责局“三定”方案正式印发、局内设机构组建运行和人员调整完成前的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和日常业务工作“两不误”,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一是做好人员组织保障。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迅速对原市国土、规划部门人员进行摸底,梳理确定转隶人员名单。认真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局主要领导与其他领导同志、科室负责人开展了一对一谈话,统一了拥护改革的思想认识,为机关人员岗位调整、稳步推进改革打牢了思想基础。二是做好内部运转保障。迅速启用新印章,印制公文稿纸、信笺,编制新发文文号,及时更新政务网站机构名称及栏目内容,并根据工作调整情况,接入新办文OA系统,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机关内部管理有序运转。三是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及时摸清现有办公用房底数,认真编制办公用房清单,对办公用房进行统一调配、改建、装修,确保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局)实现集中办公。做好资产交接工作,配齐办公设备,确保机构改革前后日常办公无缝对接。
    本次机构改革,赋予了市自然资源局助力全市通过绿色发展走出一条梅州高质量发展出路的神圣使命。市自然资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及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职责新使命,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引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自然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全力做好梅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努力为我市推动“六争六补”、构建“五星争辉”发展新格局、打造“三宜”城市范例、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提供坚实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