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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回头看”巡察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8-27 17:30: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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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七届市委巡察“回头看”工作部署,8月26日下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回头看”巡察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文泅同志主持召开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曾伟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陈文泅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叶丽君提出了工作要求,曾伟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土地储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陈文泅强调,巡视巡察“回头看”,是中央巡视工作组织制度的重大创新,“回头看”是为了再发现、再了解、再整改。对巡察“回头看”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要求,一是看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导班子是否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是否层层压实责任,整改工作是否见人见事;二是看是否制定有力有效的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真正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三是看在落实整改过程中有没有装样子、做假账、搞变通,是否存在书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四是看是否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否出现边改边犯、整而不改、回潮反弹等问题;五是看干部群众对整改工作是否满意。也就是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之前巡视巡察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或没有整改的问题再整改,形成有力“再震慑”,彰显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韧劲,持续释放“巡视巡察监督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市委此次决定对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市土地储备中心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回头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叶丽君指出,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正确看待巡察“回头看”工作;要把配合好市委巡察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自觉接受“政治体检”;要通过巡察“回头看”深刻进行自我检视、自我纠错、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团结带领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梅州苏区实现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头雁”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带头如实反映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在接受监督、配合巡察工作上作出表率,与巡察组一起推进巡察顺利开展,以实际行动展现责任和担当。

  曾伟峰表示,此次“回头看”,既是市委第一巡察组时隔三年后对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又一次综合考评,更是对我们土地储备工作的再支持再促进,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关心和关怀,对土地储备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部署上来。要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力配合,保障巡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定要诚恳接受、即知即改,主动认领、对账销号,认真研究、逐一落实,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把整改提高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做到巡察“回头看”和高质量推进土地储备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努力把巡察“回头看”的成效转化为加快土地储备改革、创新、发展的动力。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从2021年8月26日至9月30日,对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检查“老问题”与发现“新问题”并重,重点检查市土地储备中心上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等现象。主要受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联系电话和邮寄信箱。巡察联系信箱设在市土地储备中心门口,联系电话:18933612370(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邮寄信箱地址:梅州市103号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