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听证规定,我局于2024年1月19日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现就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的陈述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关于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附件.pdf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4日